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处7名新浪微博员工犯有非国度工作人员受贿罪,周某犯有非国度工作人员行贿罪。在新浪微博工作的7名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当,在收取了一文化公司法人代表周某16.6万余元的“好处费”后,为周某提供的新浪微博账号进行违规解封、申请“加V认证”、平移粉丝、批量开通等操作。周某:北京一家文化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6月至9月间,周某赐与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新浪微博公司员工等人钱款总计人平易近币元,要求上述8报酬其提供的新浪微博账号进行违规解封、申请“加V认证”、平移粉丝、批量开通等操作。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新浪微博多名涉世员工别离获刑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文章来源:北京晨报相关阅读:央视报导网站告白代办署理商删帖欺诈获利数百万凤凰网编辑因收钱删帖获刑5年网络危机公关删帖报价单暴光:四大年夜门户齐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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